李洪志经文常用洗脑用语揭秘

文/快乐土豆 

目录:

1, “大家都知道”、“现代科学认为”等;

2,大量反问句和诱导性语言;

3,对同一个问题表达不同的观点:怎么做都对,怎么做都不对;

4,不同的经文有大量重复内容;

5,改变名词用法 强词夺理歪理狡辩;


【“大家都知道”、“现代科学认为”等】

大量使用“大家知道”,“大家都知道”,“释迦摩尼说”,“耶稣说”,”佛经中有个故事“、”现代科学认为“,”科学家指出“等用语,增加可信度,让其他人为他的”胡说八道“背锅。比如我看见”大家知道“、”佛经中有个故事“,”现代科学认为“,我会放松警惕,觉得这是所有人都能查证的东西,我本人反而不会去查证。


这样的用词让人潜移默化接受他的说辞,而不产生怀疑。如果你反驳的话,说明你可能是个另类,和“大家”不一样的人。这样的用词,从心理学上,比一般的说教,更容易接受。他让听众有参与感,更容易接受他的观点。


李洪志使用这些词汇时,有时涉及到“另外空间”玄之又玄的事情,有时涉及到这个空间可以验证的东西。对于另外空间,即便有其他人出来自称他们天目所见可以证实李洪志所讲的,我们也绝不能相信,因为我们不知道是不是李洪志的托儿。就算不是托儿,会不会他的随心所化?比如他想看的一朵花,想了很久,他就看到了一朵花。


我们来看看李洪志谈到这个空间时,有多少谬误。既然李洪志对这个空间众所周知的事实都不了解,又如何证明他谈到的另外空间景象是正确的呢?为何那些东西不能是他的随心所化、信口开河呢?我们来看下面这段经文:


“讲到这个水,先说说人间的水。我们可以用人的科学举例子。在我们常人社会中大家知道,现在科学家讲的有机物和无机物,实质上是只限于这个空间的认识。物质的组成不只是表面这个空间的物质,通常科学家就把树、花、草、植物、动物,包括人。这个空间中的人认为它有生命的,就认为是有机物。其实这些都是由这个空间的水所组成的。大家知道我们身体的水占身体的百分之九十以上。就是说我们人也是由这个空间的水构成的。过去我讲过水可以造万事万物,只是现在的科学家探测不到这一点。但是这个物质空间的水可以长出蔬菜。那个蔬菜你用手把它攥、攥、攥,最后攥的什么也不剩,光剩下叶绿素。特殊处理后的那个叶绿素,最后什么都没了,都是水。就是这个空间的一切,人们认为的有机物质其实都来源于这个空间的水,就是水形成了一切,造就了一切。“(《瑞士法会讲法》1998年9月)


上面这段经文里至少有两个常识性错误。第一,根据科普网站usgs.gov上的一篇文章,人体含60%的水份,并非90%,差距很大。第二,这个空间的有机物质,并非全部来源于这个空间的水。大家知道,水的分子式为H2O, 只是由氢和氧两种化学元素组成。一般的有机物,里面的基本成分有碳水化合物、蛋白质、脂肪等,其化学元素除了水的基本成分氢和氧,还多了碳(C)和氮(N)。因此这个空间的有机物,并非完全由水构成,这是违背科学的。


【大量反问句和诱导性语言】

大量使用反问句和诱导性语言,不直接说结论,让人从他的反问句中被诱导,去思考,自己去推断结论。你这样做了,就是你自己悟到的。如果出错了,李洪志可以轻易地撇清责任。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段经文,李洪志在诱导什么。


那么是不是不承认它们这一切的安排,那些没做好的学员也应该走向圆满了哪?不是。如果这件事情没有发生,我可以把一切生命都善解,统统达到圆满的标准。可是这邪恶的魔难发生了。大多数学员都在不同方式中走出来证实大法、讲清真相、救度世人;有的被抓、被打、被迫害致死;师父都被谣言恶毒的攻击。学员在生死存亡面前敢于走出来,在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中走出来,做了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伟大的一切。相反,而那些不出来的、躲起来的、站到邪恶者一边认识的怎么还能是大法弟子呢?是不是观念站到迫害大法的邪恶一边干着坏事的也还是大法弟子呢?是不是同样具备圆满的威德呢?还一点,这个神呢,他不会象人一样。比如说有的学员被抓進去了,在严刑拷打中承受不了,就写了悔过书。可是呢,他心里想:我这都是骗他们的,出来之后我还炼,我还出去正法,还上天安门。可是这是不行的。因为这种观念在人这儿也都是败坏了以后才形成的,而那些神他不会这样,他没有这样的思想,他认准的路一定会走下去。”(《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》(2000年12月))


这篇经文通篇都是反问、诱导的口吻,恐吓那些没有冒着生命危险走出来的弟子,他们将失去圆满的机会。威逼弟子被抓后,一定要经受酷刑考验,不管被抓、被打、甚至被打死,绝不能写悔过书。但是,李洪志不肯直接说那些话。


问题是,法轮功并非正法,李洪志并非宇宙主佛。李洪志不具备度人的法力。相反,越是紧跟李洪志,越是跑步下地狱。政府要求学员放弃法轮功,是对法轮功学员生命的救赎。李洪志伪装代表天意,他的讲法代表天法。他伪善地诱骗学员去碰瓷中共,而学员坚信李洪志的“天法”高于共产党的“人法”,因此前赴后继地在中国去做违法的事情,去坐牢,害己害人。


【对同一个问题表达不同的观点:怎么做都对,怎么做都不对】

对同一个问题,在不同的地方,可能有完全不同的论述,比如有些经文说,不应该去医院或者吃药。另外一个地方的经文则说,可以去医院或者吃药。也就是说,在同一个问题上,你怎么做都对,怎么做都不对。比如当关卫东(前大纪元CFO)和唐忠(前大纪元CEO)决定为大纪元通过洗钱的方式来挣钱时,他们一定找到了李洪志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做法:为了救人可以做。而当李洪志/法轮功高层要推脱责任时,他们可以轻易找到另外一条经文来指责这种做法不对,比如不能做非法的事情。这些自相矛盾的说法,为李洪志逃避任何责任追究。


下面这段《法轮功·第五章》里的经文,李洪志用暗示的方式表示,真信法轮功就不应该吃药,如果一边吃药一边练功,什么都得不到。然后让人家自己悟。


“弟子:炼功还用不用吃药?”

“师:这个问题自己悟,炼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炼功能治病,信你还吃什么药。可是你不按心性标准要求自己,出了问题你会说李洪志不叫吃药,可是李洪志还叫你严格要求你的心性,你做到了吗?真正修炼大法的人,身上带的都不是常人的东西,常人得的病都不允许在你身上得。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,相信炼功能炼好,把药停了,不去管,不去治,就有人给你治了。大家在这里一天比一天好,一天比一天舒服,是怎么回事?好多人身上有我的法身不断的進出,忙忙活活的,就是在帮你做这些事。如果自己心里不稳定,一边炼功,一边采取不相信或试试看的态度,那你什么也得不到。你相不相信佛,是由你的悟性、根基所决定的。如果佛显现出来,就在这里可以用肉眼看的清清楚楚,那人们都去学佛,就不存在思想转换问题。你要先相信,然后才能看的到。”(《法轮功 - 第五章 答疑》)


“大法弟子哪,每个人都想成为真修弟子,都想成为一个坚定的、走在神的路上的、修炼有素的大法弟子。可是对于有些学员,这只是一个想法,不到那个境界,不到那个层次;但是有一点,他想,我就是否定旧势力的迫害,可是自己又没达到那个境界、那个层次,坚定不了那个正念。有的时候那个旧势力就看你,到底你动摇不动摇?它看你的思想,来弄你。最后你动摇了,它就得手了。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呀,有的时候我在想,作为新学员或者长期修炼提高不上去的学员,你出现病业关的时候,你上医院去没有问题。你上医院去治疗没有问题,那是你修炼过程中的事。作为大法弟子中修炼有素的,正念非常强、自己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、修炼有素的,那是没有问题的。”(《二零一八年华盛顿DC讲法》)


下面这段经文,又明确表示,可以上医院。也就是说,李洪志在某些经文中暗示不应该上医院,而在另一些场合有表示,如果长期修炼不上去,可以上医院。通过这些经文,李洪志完美地推卸了因为教学员有病不吃药导致的死亡案例,而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
对杀生问题,李洪志也表达了两种不同的观点。比如,禁止杀生,但是如果对方“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”,就可以杀生。至于什么情况叫做“干扰了正常生活”,那就看弟子如何“悟”了。如果是公众谴责的事件,那就是弟子“悟”错了,师傅完美甩锅。


【不同的经文有大量重复内容】

李洪志深知三人成虎的道理。谎言重复1000遍,就成了真理。所以李洪志的经文里,大量重复内容。


比如法轮功学员人数达到1亿,这是一个巨大的谎言,证伪的办法和证伪“三年死四亿”的命题类似,就是用统计学办法。以中国14亿人口作为基数,1亿法轮功学员,相当于7%的人口是法轮功学员。


这个命题在数学上是可以通过严谨的逻辑推理来证伪的。假设1亿法轮功学员这个统计数字是真实的,那么至少存在一个超过500万人口的城市,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35万。目前在中国,没有一个大城市,学员人数超过1万吧,哪怕是北上广那些人口密集的城市,人口超过1千万,每个城市法轮功学员人数也不超过1万人吧。事实上,今天在中国,法轮功学员人数可能不超过20万。


早在1999年,美国情报机构和中国的情报机构,都估计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在200-250万左右。从我们周围认识的寥寥无几的几个法轮功学员来看,这个数字要合理得多。


用“一亿”的关键词搜索李洪志的所有经文,发现他在至少19篇经文中,提到法轮功学员有一亿。宇宙主佛是不是算数不太好?他为何要这么重要的问题上欺诈?这个“一亿”是不是给他壮胆的?人数一多,法不责众,是不是?


下面列出来这19篇经文,大家自己去查阅。

1,《美国法会讲法》〈纽约座谈会讲法〉1997年3月

2,《北美首届法会讲法》1998年3月

3,《美国西部法会讲法》1999年2月

4,《美国东部法会讲法》1999年3月

5,《欧洲法会讲法》1998年5月

6,《新加坡法会讲法》1998年8月

7,《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》1998年9月

8,《澳大利亚法会讲法》1999年5月

9,《加拿大法会讲法》1999年5月

10,《精進要旨二》〈我的一点感想〉1999年6月

11,《美国中部法会讲法》1999年6月

12,《各地讲法二》〈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〉

13,《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》

14,《各地讲法六》〈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〉2004年4月

15,《各地讲法四》〈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会讲法〉

16,《精進要旨三》〈向世间转轮〉2005年2月

17,《各地讲法十一》〈什么是大法弟子〉2011年8月

18,《各地讲法十二》〈二零一二年美国首都国际法会讲法〉

19,《各地讲法十三》〈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〉


【改变名词用法 强词夺理歪理狡辩】

使用歪理来狡辩,比如禁止做A事件,把A改称为B,可以做B事件。比如禁止杀生,但是可以除恶(把被杀害的生命当作邪恶);禁止搞政治,但是可以反迫害(把法轮功的搞政治行为改称为反迫害);禁止静坐示威、参与政治,但是我们的425活动没有政治标语、没有政治口号,我们不是非法集会,而是反映情况,来的人多一点,仅此而已。


举例说,在《新西兰法会讲法》(1999年5月)中,李洪志说:
“这里也跟大家说一说我的观点。我们学员去中南海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情况,那不是示威,也不是静坐。大家并没有静坐,有些人在那坐着他是在那儿炼功。没有口号、没有标语、没有激烈的行动、没有过激的语言,都是本着善念,想要跟国家领导人讲一讲我们真实的想法,不象公安部门所道听途说来的那种情况。某些人总是强调去了中南海如何如何。中南海不是人民政府所在地吗?人民不能去吗?学员去干什么去了?是去反政府吗?不是去向国家领导人反映问题求得国家领导人的为民做主吗?为什么说有组织的如何如何呢?有组织的支持政府,政府不高兴吗?“


425事件明明是李洪志在背后操纵,法轮功研究会组织的一场有明确政治诉求的非法集会,政治诉求就是要求“允许合法出版书籍,合法公开练功,合法公开传播法轮功,不得在媒体对法轮功进行批判”。李洪志强词夺理,以没有喊口号,没有打横幅为由,狡辩该活动不是政治示威,不是静坐,而是“反映情况”。事实上,425事件,法轮功方面是有政治诉求的,有诉求就是静坐示威。李洪志的歪理狡辩无法改变425是李洪志背后操纵组织的非法集会的事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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