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解法轮功里荒诞怪异的法理
文/快乐土豆
目录:
1,不失不得 助长骗子;
2,一举四得 鼓励霸凌;
3,不要见义勇为 不要打抱不平;
4,吃亏是福 惩善扬恶;
5,小和尚最容易修 李瑞晶晶为何不当?
想象一下,光是真实的物理世界,根本就无法用加减乘除来描述,所以才有那么多高深理论,那么复杂的数学公式,来计算天上星星的运行轨迹,来精确预测各种现象。
李洪志用简单的加减法描述的世界,居然被奉为宇宙真理,笑死了。比如在不清楚背景原因的情况下,你看见张三和李四在对打,张三打了李四一拳,张三给了李四一块德,李四踢了张三一脚,力度是张三一拳的两倍,于是一块更大的德从李四空间场飞到张三空间场。人间的善与恶、好与坏,在另外空间居然是德的加减法,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好像只懂得做加减法,笑死我了。
我们看看法轮功里还有多少荒诞怪异的理论。
【不失不得 助长骗子】
“宇宙还有一个理,叫不失不得。”(《法轮功)(第一章 概论))
所以被骗钱时要双手奉上,反正不失不得。骗子将来一定要还钱,或者偿还德,让你长功。这辈子不还,下辈子还。这个空间不还,另外空间还。
有学员不同意我的看法,说我们都很理性,绝不会纵容骗子。如果法轮功本身是邪教,李洪志就是个骗钱的邪教主,请问哪个学员没有双手奉上金钱,送给所谓的讲真相项目?如果李洪志不是主佛,这些讲真相项目算什么?就是干宣扬邪教的坏事。“不失不得”还是宇宙的绝对真理吗?
【一举四得 鼓励霸凌】
《转法轮》(第四讲)里面讲了“一举四得”的道理。原文如下:
“大家想一想,你是个炼功人,是不是得用高标准要求你呀?不能用常人那个理来要求你了吧。你是个修炼人,你得到的不是高层次上的东西吗?那就得用高层次的理来要求你。你跟他一样去做,你不就跟他一样了?那为什么还要谢谢他呢?你想一想你得到的是什么?这个宇宙中有个理,叫作不失者不得,得就得失。他在常人中把你搞的很臭,他算得到的一方,他占了便宜。他把你搞的越臭,轰动的越厉害,你自己承受的越大,他损的德越多,这些德都给了你了。同时你自己在承受的时候,你可能心放的很淡,没有把它放在心上。“(《转法轮》(第四讲))
”在这个宇宙中还有个理:你是承受了很大的痛苦了,所以你自身的业力也要得到转化。因为你付出了,承受多大,转化多大,都变成德。炼功人不就要这个德吗?你不就两得了,业力还消下去了。他要不给你制造这样一个环境,你上哪去提高心性呢?你好我也好,一团和气坐那儿就长功,哪有那个事啊?正因为他给你制造了这样一个矛盾,产生了这样一个提高心性的机会,你从中能够提高自己的心性,你这个心性不就提高上来了?三得。你是个炼功人,你心性上来你功不就上来了吗?一举四得。你怎么不应该感谢人家?你心里真得好好谢谢人家的,确实是这样的。“(《转法轮》(第四讲))
把这段法理运用于神韵演员遭遇霸凌的场景,意思时遭霸凌时要乐呵呵,不要抱怨,不要投诉对方,要从心里感谢对方,他让你一举四得”。
可是不同层次有不同的理。我要了他的德,他将来面临形神全灭。出于慈悲,为了更高层次的理,我要拯救他,我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,一定要霸凌回去,让他尝尝铁拳的厉害,将来他也有机会成佛。是不是这个道理呀?
【不要见义勇为 不要打抱不平】
我们来看下面两段《转法轮》(第九讲)中的经文。在第一段中,李洪志讲,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不要管,除非杀人放火。可是关于哪些事情属于“杀人放火”的性质,他没有讲。
“你不能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有人说:我就想管坏人。我说那你就当警察去算了。但是我们也不是叫你碰着杀人放火都不管。我跟大家讲,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,他踢人一脚,他打人一拳,可能弄不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,他俩结帐了。你要管的话,他们之间没结成,等到下回还得重来。这就是说你看不到因缘关系,容易做坏事,从而失德。”
“常人管常人的事情是没有关系的,他用常人的理来衡量。你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衡量,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,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?杀人放火你都不管,你管什么呀?但是有一点,这些东西与我们修炼的人没啥关系。不一定给你安排,不一定让你碰到。我们讲守德就是避免你做坏事,说不定你稍微一做那件事情,可能就是干坏事,那么你就要失德。你一失德,你的层次怎么往上提高?怎么达到你最终的目标?这里边有这样的问题。除此之外,还得悟性好,根基好可能悟性也会好,环境的影响也起作用。”
所以从这两段讲法,你可以读出两种意思:对于某些不公,你作为旁观者应该管,对于某些不公,你不应该管。要看这件事情是否属于“杀人放火”的性质,可是如何判断哪些事情属于“杀人放火”,哪些不属于呢?李洪志没讲,他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可操纵空间。对于被深度洗脑的法轮功学员来说,他们需要李洪志来告诉他们哪件事情属于“杀人放火”,他们才敢管。对于虞超曝光出来的神韵未成年人遭霸凌的情况,是不是属于“杀人放火”性质呢?修炼人应不应该管呢?
所以就有了如此可笑的双标,发生在中国监狱里对法轮功学员的折磨,属于“杀人放火”,所以要管;发生在山上对未成年人类似的折磨,不属于“杀人放火“,神韵未成年人需要”向内找“。众多矛盾重重的理论和实践,只能证明法轮功是邪教,绝不是正法。
【吃亏是福 惩善扬恶】
《转法轮 - 第四讲》“提高心性”中讲了关于太原一个老太太由于司机开快车,被撞后为鲁莽的司机考虑,不需要他承担后果,拒绝去医院检查的故事。
“我在太原讲法传功时,有个学员五十多岁,老俩口来参加学习班。他们走在马路中间的时候,一辆轿车开的非常快,轿车的后视镜一下子就挂住老太太的衣服了。挂住之后把她拖出十多米远,“啪”一下摔在地上,车子开出去二十多米停住了。司机跳下车来之后还不高兴:啊,你走路不看。现在这个人就是这样,遇到问题首先推责任,怨不怨他都往外推。车里边坐的人说:看看摔的怎么样,送医院去吧。司机明白过来了,赶快说:大娘怎么样?是不是摔坏了?咱们上医院看一看吧。那个学员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之后说:没事儿,你们走吧。扑了扑土,拉着老伴就走了。”
这段讲法的大意是:碰到不公正待遇时,不要诉诸法律,要主动吃亏,放弃赔偿,让对方做坏事而无需承担责任。反正对方会给自己德,不失不得,吃亏是福。对方做错事情,自己吃点亏,不让对方担责,惩善(自己)扬恶(作恶者,有时也许出于无心)。请问马路上出车祸的,有几个是有意的?因为无意,司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鲁莽担责任吗?
【小和尚最容易修 李瑞晶晶为何不当?】
〈转法轮》(第七讲)中讲了一个小和尚的故事,把小和尚比做出了大功能的高僧济公,由此鼓励大家去做小和尚。因为轮奴中最需要的是底层的小和尚。
“修成修不成都得凭着那颗心去修的,都是一样的,差一点都不行。可是那个烧火做饭的小和尚,他并不一定是小根基之人。小和尚越吃苦越容易开功,那大和尚越享受越不容易开功,因为这有个业力转化问题。小和尚老是又苦又累的,还业就快,开悟就快,说不定有一天他一下开功了。这一开功、开悟或者半开悟,神通出来了,全寺的和尚都要来问他,大伙都佩服他。可这住持就受不了了:我这住持怎么当啊,什么开悟了?他是走火入魔,把他撵出去。撵出寺院去了。久而久之,在我们汉地佛教中没有人敢谈功能。你看济公多大的本事,从峨眉山搬木头,从井里一根一根的往上扔,最后还是被撵出灵隐寺去了。”
李洪志非常清楚,哪怕他发展轮媒、神韵和其它大法商业帝国的事业,他不需要太多主管,更需要底层积极奉献的轮奴。为了忽悠大多数轮奴甘心被他人领导,被奴役,特地洗脑大家,小和尚修得最好。
为何李洪志不安排师母李瑞和他女儿晶晶去做小和尚?他不希望李瑞和晶晶圆满后达到极高层次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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